美國專利商標局更新部分專利復審和上訴程序

自2023年7月24日起,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更新了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裁決的臨時局長復審程序(interim Director Review)。臨時局長復審程序的更新包括:
 
詳情
 
-擴大程序,允許當事方在根據(jù)《美國發(fā)明法案》(AIA)進行的程序中請求對PTAB的裁決進行臨時局長復審;
 
-就局長將在臨時局長復審程序中考慮哪些類型的問題提供最新指導,以及關于各種主題的額外指導,例如關于由局長自行決定啟動復審程序(sua sponte DR),發(fā)回PTAB進行進一步審理以及局長的制裁權力等;
 
-為局長提供將復審權委托給被稱為“委托重審小組”(DRP)的新獨立小組的選項;以及
 
-設立一個新的上訴審查小組(ARP),可由局長自行召集,以審查PTAB單方復審、重新審查或重新發(fā)布的上訴決定。
 
根據(jù)這些修訂,PTAB的程序已經(jīng)更新,以體現(xiàn)判例意見小組(POP)程序的退出。
 
美國商務部負責知識產(chǎn)權事務的副部長兼USPTO局長凱瑟琳.維達爾(Kathi Vidal)表示:“通過這些變化,我們正在加強和簡化局長復審程序和相關流程,從而使我們的程序?qū)γ绹膭?chuàng)新者們更加高效并有效。局長復審一直是當事方要求再次審查他們可能不認同的某些PTAB裁決的重要方式,我很高興根據(jù)我們從利益相關者那里收集到的反饋意見來擴展和完善這一程序。”
 
USPTO將在不久的將來啟動對這些臨時更新進行公告和評論規(guī)則制定的程序,以便利益相關者能夠?qū)@些變化進行權衡。
 
此外,對于申請人就其專利申請被駁回提出上訴的請求(也稱為單方面上訴),PTAB領導層已經(jīng)發(fā)布了一份備忘錄和內(nèi)部操作程序(IOP),整合并說明了與意見書撰寫和其他內(nèi)部程序相關的現(xiàn)行做法。
 
在USPTO的官方網(wǎng)站上可以了解到有關局長復審、DRP和ARP修訂后的臨時程序的更多信息。(編譯自www.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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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3-08-11 閱讀:1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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