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海外資訊2022第二十一期
國際形勢變得瞬息萬變,地緣政治錯綜復雜。國際商業(yè)投資信息值得各位老板與有意投資海外的朋友的關注,下文引用上海商貿委的文章為大家提供資訊。
來源:走出去服務港(id:SH_GO_Global)
泰國央行或將放寬貸款擔保條件
摘要
據《曼谷郵報》于當地時間7月18日報道,一位財政部消息人士表示,財政部和泰國央行正在考慮放寬中央銀行貸款計劃的貸款擔保條件,以便使中小企業(yè)更容易地獲得貸款。
2021年,泰國中央銀行通過泰國信用擔保公司(Thai Credit Guarantee Corporation)推出了2500億泰銖的貸款計劃,以幫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yè),目前中小企業(yè)一共成功貸款2000億泰銖。而財政部消息人士表示,根據新的指導方針,泰國信用擔保公司的貸款擔保條件將會調整。目前泰國信用擔保公司在貸款計劃中收取貸款1%的年度擔保費用,低于其正常收費的1.75%。
在過去的一周中,泰國信用擔保公司也申請財政部批準其啟動“組合擔保計劃10”(Portfolio Guarantee Scheme 10,簡稱PSG 10),希望幫助中小企業(yè)以較低成本獲得貸款擔保。將于11月到期的PSG 9已經提供了價值1500億泰銖的擔保。
簡評
泰國信用擔保公司是一家泰國財政部下屬的國有金融機構,于1991年依照《小型企業(yè)信用擔保公司法》(Small Business Credit Guarantee Corporation ACT)成立,旨在協(xié)助小企業(yè)從金融機構獲得更多信貸,促進小企業(yè)發(fā)展,推動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目標。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了泰國眾多中小企業(yè)的運營。此前就有媒體報道稱僅2021年一季度,泰國便有約兩萬家中小企業(yè)倒閉,旅游業(yè)、酒店業(yè)和餐飲業(yè)從業(yè)者受到的影響最大。為幫助中小企業(yè)復蘇,泰國采取了多項舉措,例如2021年9月泰國中央銀行聯合泰國信用擔保公司推出貸款計劃,由泰國信用擔保公司為泰國微型企業(yè)、中小企業(yè)提供擔保,該擔??墒蛊髽I(yè)能夠獲得高達5000萬泰銖的貸款。如果企業(yè)貸款成為不良貸款(Non-performing Loans, NPLs),泰國信用擔保公司還將提供全額賠償,以彌補貸款人的損失,該舉措旨在鼓勵銀行向微型企業(yè)及中小企業(yè)提供貸款。根據該計劃,能夠向泰國信用擔保公司申請獲得擔保的申請人需要是在泰國注冊企業(yè)的個人或法人,且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不得擁有不良貸款,不得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泰國信用擔保公司在前四年向企業(yè)收取對應貸款價值1%的年度擔保費,低于每年1.75%的正常利率水平。現階段泰國逐步放開管控政策,此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最大的旅游業(yè)、餐飲業(yè)等亦處于緩慢恢復過程中。相關企業(yè)可關注貸款政策動態(tài),把握有利時機。
網址
https://www.bangkokpost.com/business/2348173/easier-terms-eyed-for-loan-guarantees
法國隱私監(jiān)管機構呼吁對智能攝像設備制定更明確的規(guī)則
摘要
據歐洲媒體Euractive于當地時間7月19日報道,法國隱私監(jiān)管機構CNIL呼吁更新智能攝像設備的監(jiān)管規(guī)則。近年來,使用人工智能軟件的智能攝像頭應用場景有所增加,例如在公共高速公路、購物中心安裝智能攝像機以便實現實時監(jiān)控。CNIL對此發(fā)表意見表示,雖然法國法律并不禁止使用人工智能處理圖像而不唯一地識別個人,但應當制定更明確的規(guī)則。對此,該法國隱私監(jiān)管機構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公眾咨詢,發(fā)現尋求使用智能攝像頭的實體必須滿足較為嚴格的標準,并依賴根據個案形成的法律依據。
雖然這些智能相機的使用有時是“合法的”,但有時可能違反了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規(guī)定的個人有權拒絕由相機處理其圖像的權利。對此,法國隱私監(jiān)管機構提出的唯一解決方案是通過立法排除此種權利。例如,去年法國政府公布了一項法令,允許智能相機測算交通工具上的口罩佩戴率,從而檢查防疫義務的遵守情況。面對廣泛監(jiān)控的風險,法國隱私監(jiān)管機構建議將這些智能攝像頭的使用限制在最合理的范圍內。
簡評
法國隱私監(jiān)管機構CNIL(La Commission nationale de l'informatique et des libertés,法國國家信息與自由委員會,簡稱CNIL)成立于1978年,是一家旨在確保信息技術能夠為公民提供服務且不侵犯人權、隱私、自由等的獨立行政機構。今年2月,CNIL發(fā)布了2022-2024年戰(zhàn)略計劃,確定了三個方向,包括促進對個人權利的控制和尊重,推廣GDPR、加強GDPR提供的支持,優(yōu)先對高風險的隱私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監(jiān)管行動。
此次CNIL所發(fā)表的意見不針對辦公室、儲藏室、商店倉庫等不向公眾開放的私人場所攝像設備,而是針對不同于一般生物識別設備的智能攝像設備。生物識別設備的特點是其處理的數據為物理、生理或行為特征,設備的用途就是唯一地識別或驗證一個人,典型的生物識別設備包括面部識別設備等。此處CNIL所討論的“增強型”智能攝像設備則不然,它有可能滿足上述兩個特征中的一個(比如識別斗毆的人群,但并不識別具體個人),或者不滿足任何一個特征(比如只是監(jiān)測交通工具的類型)。CNIL要求對于上述“增強型”智能攝像設備制定更明確規(guī)則的原因可歸結為兩大點:首先,此類智能攝像機可能會引發(fā)大規(guī)模的未經信息所有者同意的數據處理,因為智能攝像機能夠自動進行圖像分析,人們不再是簡單地被拍攝,而是被自動、實時地分析,這種分析可能會在人們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其次,此類智能攝像機可能將進一步加強對個人的不合理監(jiān)視,在公共場所部署此類智能攝像機會對個人基本權利和自由帶來風險,日常生活中的簡單行為均可被智能攝像機拍攝和分析。因此,為保持個人權益和智能攝像機使用間的平衡,無疑需要制定較為嚴格的使用標準以限定合理適用范圍。
2021年3月法國政府曾頒布法令,允許智能相機測算交通工具上的口罩佩戴率,這在當時引發(fā)較大爭議,有觀點認為該法令違反了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此次CNIL發(fā)聲,表明該領域的立法已經受到重視,相關企業(yè)應對立法動態(tài)保持關注,積極根據合規(guī)要求調整產品設計和經營活動。
網址
https://www.euractiv.com/section/data-protection/news/french-privacy-watchdog-calls-for-better-regulation-of-smart-cameras/
波多黎各金融監(jiān)管與管理委員會要求暫停41號法令
摘要
據波多黎各當地媒體“NimB”于當地時間7月20日報道,波多黎各金融監(jiān)督與管理委員會(Financial Oversight and Management Board for Puerto Rico)要求暫停最近通過的第41號法令,認為政府未提供充分的經濟分析以顯示第41號法令對雇主的影響。
第41號法令修訂了《勞動轉型和靈活性法令》(Labor Transformation and Flexibility Act)的部分內容,并施加了新的勞動法限制。但波多黎各金融監(jiān)督與管理委員會表示,政府沒有預判到第41號法令將極大地增加雇主的開支,進而減少雇主的凈收入和應繳納的稅收。因此,波多黎各金融監(jiān)督與管理委員會確定第41號法令損害、破壞了《波多黎各監(jiān)督、管理和經濟穩(wěn)定法》(Puerto Rico Oversight, Management, and Economic Stability Act, PROMESA)的宗旨。
盡管如此,波多黎各總督表示并不同意監(jiān)督與管理委員會對第41號法令的評估,并認為該法令將產生積極的經濟影響。此外,他表示《波多黎各監(jiān)督、管理和經濟穩(wěn)定法》并未授予金融監(jiān)督與管理委員會暫停法令實施的權力,而是允許委員會針對有異議的法令訴至法院,屆時政府將在法庭上為此次勞工制度改革辯護。
簡評
2022年6月20日,波多黎各總督批準通過了第41號法令,該法令廢止了《勞動轉型和靈活性法令》(Labor Transformation and Flexibility Act)的部分內容,賦予波多黎各私營企業(yè)的勞動者更多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如雇傭協(xié)議中存在歧義之處,則應當從有利于勞動者的角度進行解釋;休假、病假福利增加,例如對于雇員人數達到12人的雇主來說,非豁免范圍的雇員如每月工作超過20小時但少于115小時,則每月累積半天假期和半天病假,如果每月工作小時超過115小時,則每月應累積1.25天的假期和1天病假;雇員的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經過勞工部部長批準的可以再延長三個月;離職遣散費的計算也做了調整,修改為三個月工資加上每個工作年度兩周的工資,對于服務超過 15 年的員工,則計算的標準更高,即 6 個月的工資加上每個工作年度三周的工資;不當解雇案件、工資索賠類案件、累積假期和病假類案件以及因雇傭協(xié)議引起的索賠案件時效從一年增加至三年。
該法令在頒布后一個月生效,但對于微型企業(yè)或中小型雇主,則將在頒布后三個月生效。正如新聞中所述,監(jiān)督委員會明確指出這項勞工改革與波多黎各聯邦確認的財政計劃不一致。為阻止實施該法令,監(jiān)督委員會有權訴至法院。盡管如此,此次改革已彰顯當地政府加強勞工保護的決心,相關企業(yè)應注意關注修改內容,履行合規(guī)義務。
網址
https://newsismybusiness.com/oversight-board-orders-a-freeze-of-recently-passed-act-41/
阿聯酋修改工資保護制度規(guī)定
摘要
據“阿聯酋通訊社”于當地時間7月27日報道,阿聯酋人力資源與阿聯酋化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Emiratisation, 簡稱MoHRE)部長發(fā)布了2022年第346號部長決議,該決議涉及對2022年第43號部長決議中關于工資保護制度(Wages Protection System, WPS)某些條款的修正。
根據第346號部長決議,人力資源與阿聯酋化部將根據延遲支付工人工資的時間、欠薪員工的數量等,對不遵守工資保護制度的企業(yè)機構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例如,對于雇傭人數高于或等于50人的機構,將通知相關公訴機關,并將該機構的信息發(fā)送給相關地方和聯邦當局以便采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此外,人力資源與阿聯酋化部將通過實地考察和電子監(jiān)督檢查系統(tǒng)對在其數據庫中登記的雇主進行監(jiān)督,以確保這些機構按時支付雇員工資。人力資源與阿聯酋化部將向欠薪雇主發(fā)出通知,若欠薪雇主收到通知后一段時間內仍拒絕支付雇員薪資,該部門將暫停向這些機構發(fā)放新的工作許可證。
簡評
關于企業(yè)向員工支付薪酬的義務,阿聯酋有較為完善的規(guī)定。例如:所有在人力資源與阿聯酋化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Emiratisation, 簡稱MoHRE)注冊的雇主都需要注冊工資保護系統(tǒng),并按時通過該系統(tǒng)向員工支付工資,這使得監(jiān)管部門能夠有效地監(jiān)督企業(yè)履行向員工發(fā)放工資的義務。另外,對于拖欠員工薪酬的企業(yè),根據欠薪的時間、員工的規(guī)模等情況,將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支付工資期限屆滿之日后的第三日和第十日,將向欠薪機構發(fā)送提醒和通知;在支付工資期限屆滿之日后的第十七日起,將延遲派發(fā)新的工作許可,五十人及以上規(guī)模的機構將被列入電子監(jiān)督檢查系統(tǒng)并受到檢查;在支付工資期限屆滿之日后的第三十日起,對于雇員數量達到500人的企業(yè),或者其他在MoHRE評估后被列入高風險的企業(yè),將通知相關公訴部門,并將該機構的信息發(fā)送給相關地方和聯邦當局以便采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自第四十五日起,對于雇員人數在5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機構,也會采取前述通知公訴機關的措施;在支付工資期限屆滿之日后的第六十日起,對于所有人數規(guī)模的欠薪企業(yè)均停止發(fā)放新的工作許可。另外,重復違規(guī)的雇主除了作為檢查對象被列入電子監(jiān)督系統(tǒng)外,還將被處以行政罰款,并在系統(tǒng)內被降低等級。
不受上述工資保護制度約束的范圍包括擁有漁船的阿聯酋公民、擁有公共出租車的阿聯酋公民、銀行和禮拜場所。相關企業(yè)應注意遵循當地法律規(guī)定,及時履行發(fā)放薪資的義務,確保合規(guī)運營。
網址
http://wam.ae/en/details/1395303069774
最后更新時間:2022-08-08 閱讀:120次分享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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